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权时效几年有何规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身伤害寻求赔偿的诉讼时限为法定值三年。
该诉讼时间起点应从受害方知情或本应知情自己已经遭受权益侵害并同时确定责任方之日开始算起。 然而,若是权益在遭遇侵害之日后已过足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予提供任何法律援助与保护; 在特殊的情况下,若受害方提出申请,法院可依照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延期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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