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家所制定的诉讼时效制度特规定了因民事权益所遭受侵犯的受害者,若在法律所设定的时效期限之内不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力维护自身权益的话,那么在时效期限届满时刻,被侵权人将失去针对此侵权行为的诉讼胜诉权,且侵权方将有权依照这一法律程序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的这类特殊案件,其相应的诉讼时效期限恰恰规定为三年。 同时,该民法法典也明确指出,受害方的诉讼时效期间将从其权益受到侵害并知晓这一事实之时或是应该知晓这一事实并且可推断出侵权方之日开始正式算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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