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体重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伤"的定义涵盖以下任何一种状况:
1、肢体残废或毁损他人容貌者; 2、导致被害人听力、视力或其他关键器官丧失其功能者; 3、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者。 对于此类案例,必须通过专门鉴定机构进行重伤鉴定。 这种判别标准主要涉及残疾、毁容、失聪、致盲等人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在实际操作中,伤势的评估需依据专门医疗鉴定机构的定论,其中具体评定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 需要注意的是,在判定损伤程度时,必须恪守实事求是这一基本原则,根据实际发生的伤情进行深入细致的逐项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