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保哪些病不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疾具备两大特征:
首先,病情严重且持久,对患者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产生巨大负面影响; 其次,治疗所需费用高昂,包含复杂的药物治疗或手术疗法,导致医疗开支巨大。例如,恶性肿瘤(俗称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卒中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者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以及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均属于此类情况。诚然,重疾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于预防因疾病引发的贫困现象及病愈之后的再度贫困问题。总体而言,投保前已确诊患有之疾病和先天遗传性疾病概不给予理赔补偿。同样,处在观察期内患病者亦无法获得理赔金。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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