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保险哪些情况不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导致家庭财产损失且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几种情况:1、战争、军事行动及暴力行为引起的财产损失;2、核子辐射以及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3、电机、电器、电气设备由于使用过度、超过额定电压、电线接触不良、电火花、漏电、自热等原因产生的自然损坏;4、被保险人和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宿人员的蓄意行为,或与他人共谋进行盗窃活动,或者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或是窗户外面的物品失落在窗户口等各种盗窃导致的财产损失;5、其他并不在家庭财产保险所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损失和费用。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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