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入传销如何自救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您遭遇到身份证件、手机和钱包被没收,使您无法离开居住场所并与外界取得联系的困境时:
建议您尝试表现出对传销活动的浓厚兴趣,向组织人员表示可以先行参与其中体验一番,以期降低他们的警惕性。 然后,您可借口需要向家人索取资金支付入会费用,但这必须涉及到您出门或者联系家人的环节。 如此一来,便为您创造了离开住所或拨打电话求援的契机。 2.如果您处于无法离开居所、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甚至拨打手机时还受到他人监视的境地: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 然而,当您自身所在位置以及具体地址均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即便选择报警求助,由于无法提供准确的地址信息,警方也难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那么,您应该如何应对呢?此时,您可以借助电话沟通的方式,以各种理由向他人借款,随后携带自己的银行卡前往附近的银行提取现金,从而获取外出的机会。 同时,您还可以利用过路的行人、巡逻的警察或交通警察等途径大声呼喊寻求帮助,以此摆脱困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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