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十级工伤能拿到多少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南京市地区,法律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具体如下:需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误工费用及因治疗与康复所必须的合理费用,同时还应支付残疾补偿金。而该残疾赔偿金的具体金额,需依据伤者身体无法再从事工作的程度或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进行计算,自定残之日起,以二十年为限。若伤者年龄超过六十周岁,则每增加一岁,其残疾赔偿金的年限将减少一年;如伤者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则残疾赔偿金的年限仅为五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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