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脚趾伤残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脚趾伤残的评估和认定,我们提供以下准则:
1.若有任何一只前足彻底丧失,且另一侧的前足仅仅剩余拇指的话,则可评定为六级伤残。 此外,如果一侧的前足除了拇指之外,剩下的2至5个脚趾均发生形状异常,使得其功能荡然无存的话,也具备被评定为六级伤残的资格。 2.若是一只脚上的1至5个脚趾彻底丧失,或者一只脚除了拇指之外的其余4个脚趾出现疤痕、变形等情况,使得其功能尽失,这个时候就可以认定这属于七级伤残。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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