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被打了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赔偿事宜,清单包括下列各项: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不可或缺的开支。 若受害者因此次受伤而造成身体残障,其因日常生活需求增长所引发的额外费用以及失去工作能力带来的收入损失,亦应包含在内,例如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持续治疗所需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所有这些赔偿责任方都应该对此予以负责。 关于误工费和护理费这两类费用,每位受害人均可享受到每日最低144元标准的保障;若实际收入超过该金额,则可以按照实际收入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方面,受害者每天可获得100元的资助;营养费的日发放额度也是每天100元。 当受害者决定发起民事索赔诉讼时,他们还可以要求并请求非人为因素导致伤害的人体损伤程度评定,因此类事件的赔偿额将参考人体损伤程度评定结果为依据。 在辽宁省区域内,10级伤残的受害者可能得到63640元的伤残赔偿金,以及约为5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通常情况下,此类赔偿金将根据受害者的受伤等级逐级累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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