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有权处置精神病房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护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不享有自由处理被监护人(即精神病患者)财产的权利。
这种情况只出现于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切身利益这一重大前提下,例如此类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监护人进行医疗救治或维持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必需开支。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所实施的财产处分过程必须遵循公正、合理以及合法性原则,并且确保被监护人在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方面得到充分满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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