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其他城市怎么补办身份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申领者需亲自前往所属区县的派出所,持相关证明文件,如出生证明等,拍照留存用于合成居民身份证的数码影像,同时进行手指指纹信息的即时采集工作。
对于尚未年满十六岁的公民,可以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上述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应的复印件。 2.在拍摄数码照片及获取指纹信息之后,申领者需要向公安局提交一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登记表》,并支付相关费用,即证件工本费共计人民币肆拾元整。 此外,还需要递交居民户口簿或者该地区居住证的副本,以此换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作为领取新的身份证的凭证。 3.当地的公安机关在接到异地居民身份证补领申请之后,会按照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转送至申请者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审核,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部门也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并签发决定书。 4.接到经过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身份证的制作任务,并对其特性进行核对检验,将制作完毕的身份证发送给申领者。 请申领者凭借早点凭证到受理点领取已经制作好的身份证。 5.针对身份证遗失又尚未持有新补办身份证的情况,如有紧急需求需要乘坐飞机、火车、入住宾馆的人士,可以向机场、火车站或住宿所在区域的报备,他们将会依据全国人口信息系统的记录验证申请人的身份,确认无误后,可立即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证明只能用于乘坐该次班机、火车以及入住指定的宾馆使用,不能作为其他用途的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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