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换户主需要原户主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完成户口本信息的更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常需要由户主亲自出面进行办理。在特殊情况下,若户主无法亲自处理此事,则需提交户主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件。请携带好户主亲笔书写的委托书、户口本及其身份证,以及您自身的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按照相关程序递交申请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公有住房租赁证、公有住房租赁协议等等。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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