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离婚后户口的处置问题,相关当事人拥有多种选择权,既可以选择保留现有户口位置不变,也能选择将户口迁往个人原籍所在地。
若是选择户口回到原籍,必须首先向拟迁入区域的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随后领取相应的《准许迁入证明》;在拿到上述文件之后,再向拟迁入区域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样获得认可之后,便可前往原籍所在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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