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离婚户口可以从婆家迁回娘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阶段,身处公婆家的居民如果没有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却希望将自身的户口迁至其母亲所在的区域内,这个愿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对此,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理由进行解释说明: 第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户口迁移的决策权属于户口簿户主,而非个人意愿。 也就是说,当事人只需要获得户口簿户主,即父母家人的支持和确认,便可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流转户口; 其次,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强调以长期居住地为基本要求注册户口信息,当公民的常驻地址发生变更时,他们就必须将户口转移至新的服务地点,亦即是说,实施户口迁移是必需的程序环节。 至于手续办理方面,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需按照程序完成以下几步操作: 首先,由女性携带计划生育证明文件以及婚姻状况等相关证明,同时带上结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接着,带上投靠人家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并出示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最后,在确保以上各项资料齐全无误之后,携带所有资料前往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随后再向上级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准予迁徙的证明书。 拿到准许迁徙的证明书后,需凭此前往原户籍地所在的户籍管理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最后,带着已经签署好的户籍迁入证明书回到迁入地相应的户籍管理派出所进行落户手续的办理,整个过程相当严谨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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