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身份证去什么地方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身份证务必要前往当地公安部门进行。
根据相关规定,凡已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需在生日后的第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到常住户籍地对应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个人身份证件。 对于尚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如未满十六周岁,则可由合法监护人代表其向前述机构申请领取身份证。 而身份证的制作和授予权力则归属于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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