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户口需要户主同意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公民迁出户口并不必然要求得到户主的首肯。
对于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而言,其户口迁移原则上无需经过户主的许可;然而,当涉及到未成年人士户口的迁移时,则务必征得户主的确认和支持。 在此过程中,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 因此,当事人可凭借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文件,前往欲迁入地区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获取准迁证。 然后,他们需返回原本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迁户申请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成功取得本人的户籍资料后,便可再次前往欲迁入地区的派出所办理最终的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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