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婚婚外情怎么解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军婚受法律特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军婚婚外情问题时有着明确指引:
1.现役军人配偶的过错情形:若现役军人的配偶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现役军人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比如,若配偶在军人服役期间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就构成重婚; 而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生活,同样侵犯了军人的婚姻权益。 2.第三方的法律责任:若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与之结婚或者同居,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这是为了维护军婚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3.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现役军人一方若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则不适用上述特殊保护。 具体的重大过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总之,军婚婚外情问题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处理,切实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和婚姻稳定。 案情回顾: 小朱是现役军人,其配偶小李在小朱服役期间与小胡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小朱得知后欲起诉离婚,而小胡辩称不知小李是军嫂。此外,若小朱自身存在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况,此事件处理便有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与小胡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小朱作为现役军人有权据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若小胡明知小李是现役军人配偶仍与之重婚,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会受刑事处罚;若小胡确实不知,可能不构成此罪。 3、若小朱存在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在此情形下军婚的特殊保护将不适用,案件处理需综合考量各方情况。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