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结婚证时,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明确指出,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步入婚姻殿堂时均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手续。
唯有如此,才能奠定并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妇女关系,否则在此之前,双方仅仅是共同居住于一起,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异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这对新人的婚姻是无法生效的或者已经被撤销的,他们在同居时期所形成的财产协议便会以该协议为准则进行处理; 若协议无法达成一致,那就需要由法院予以裁决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至于如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双方在同居时期共同获得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应按照共同所有的财产来处理。 此外,在共同居住以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无偿赠送的物品所引发的问题则可以参照赠与关系来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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