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经确认无效或已经被撤销的婚姻关系,其自初始阶段起即缺乏法定约束力,相关当事人也无法享有夫妻的所有权利以及承担相应的义务。
在同居期间所产生之一切财产,应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妥善处置方案;
若协商未能取得共识,则交由人民法院在尊重无过失一方的前提下,依法作出裁决。
对于因重婚引起的婚姻无效之情形,其所涉及的财产处理事宜,不得侵犯合法婚姻的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另外,原夫妇所育之子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亲子关系的相关条款进行规范。
倘若婚姻因无效或被撤销而告终结,无过失方将拥有向对方提出侵权损失赔偿要求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