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分手后,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同居伴侣分手之后,关于共同财产的分配与处分,通常会遵循以下几种经典的处理途径:
首先,倘若在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双方共有的性质,且双方对此有明确的协议或书面约定时,那么双方应该依据该份协议或约定进行财产的分配和处分; 其次,若双方对于这种共有性质的财产并未做出任何特别约定,那么他们将有权利自由决定这些财产的分配方案以及使用权归属; 最后,当双方因意见不合而无法自行协商解决问题时,他们可寻求公权力机关如法院的帮助,法院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正原则,对这部分共同财产进行判决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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