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分手时财产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两位未持有结婚证之人在爱情长跑中选择了各自放手,然而关于在同居期间一方所取得的薪资、奖金、生产经营的盈余以及通过继承、赠与等符合法律规定之途径实现的收入,应以个人所有为原则。
倘若在此同居期间,双方存在共同投资购买的资产或共同经营获得的赢利,若能够确认其为按份共有关系,便可依据双方各自提供的资金数额进行公正合理的划分。 如在查明后确认其为共同共有,则双方均有权共享这份共有财产的权益。 若是无法辨识此物为按份共有抑或是共同公有,便将其认定为按份共有,而无法明确出资份额比例之时,则可以理解为等额分享。 解决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案方面,有设立协议的,便严格遵循协议条款来办理; 如无协议的状况下,便要参考等分原则进行分配,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和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给予适当的照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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