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女方离婚,女方需要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一方是否需要支付另一方赔偿金的问题,现行的法律制度并未进行明确规定。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若其中一方因触犯法定错误事项而引发离婚事宜,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以下列举了可能使配偶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五种过错行为: 1.重婚: 即负有婚姻关系者再度缔结合法婚姻的情形。 重婚属于典型的过错行为。 2.与他人同居: 这里所谓的“与他人同居”是指已有合法配偶的一方,与除配偶之外的异性保持较长时间且稳定的共同生活关系,但并不对外宣称双方系夫妻身份。 3.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即是社会大众所普遍认知的家庭成员间采取身体或精神上的打击、捆绑、残害等方式的侵害行为。 4.虐待与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屡次、长期性质的家庭暴力行为; 而“遗弃”不仅涉及无过错方的配偶,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在内。 5.其他重大过错: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致使夫妻间感情遭受严重损伤等情况下,皆可视为达到相当程度的过错行为。 就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内容而言,其内容主要涵盖了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不过须注意的是,由于每个个案中的争议点以及相关过错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无法制定一套通用的固定计算方式来确定赔偿金额。 家家户户都有各自难以解决的难事,针对各个当事家庭所面对的矛盾冲突和过错问题,也自然各有差异,由此便无可避免地造成无法确立一个严格统一的准则去规范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