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通奸同居等婚外行为,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通奸、同居等婚外性行为而引发的离婚诉讼时,法院并非必定作出离婚判决。
倘若当事人未能有效地举证证实其婚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那么在经过全面深入的司法审查之后,若法院断定这对夫妇间的情感尚且牢固稳定,便可能不会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当事人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他们的婚姻关系已无可挽回地破碎,那么法院将会在审查后最终判定婚姻关系确已解体,因此判决离婚。 审判实践中通常发现,对于涉及通奸、同居等婚外性行径引起的离婚诉讼,法院倾向于作出离婚判决,原因在于根据相关法规,任何一方与他人同居都可被视为离婚理由,一旦起诉至法庭,即使调解未果,亦应获准离婚。 此外,如若某一方的行为造成了婚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那么受害的一方有权寻求离婚损害赔偿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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