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对于解除同居关系的问题,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自主处理。若在达成共识后,为了明确未来可能出现的纠葛,建议双方签署一份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针对财产的分配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等事宜进行详尽安排。其次,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当事人应准备好起诉书、原告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涉及到的夫妻共有财产的相关证据(如有财产分割需求的话)。同时,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存在,还需提供其出生证明以及户籍资料(以供法院判断子女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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