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领养朋友的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固然可行,然而务必确保满足法定所规定之各项条件。
具体而言,收养人需兼具以下几点条件: 首先,须无子嗣或仅拥有一名子女; 其次,需具备抚养、教育及保障被收养人权益之能力; 再者,未经医学诊断确认患有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 此外,不得有阻碍被收养人健康成长之不良犯罪记录; 最后,年龄应达到三十岁以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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