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婿可以申报女方父母个税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最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程序中,不需要填写纳税人配偶的父母信息。
换言之,若纳税人需承担法定赡养义务,对一位或多位被赡养人进行赡养支援,那么他们在税收缴纳过程中的相关赡养费用便可在一定标准下进行定额扣除。 然而,此种情形下的被赡养人并不包含纳税人的伴侣父母在内,而仅限于满足特定条件的纳税人自身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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