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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损害怎么赔偿
分类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解答

一、医疗损害怎么赔偿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医疗损害怎么赔偿

关于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具体涵盖以下内容者:

(一)医疗费:

依据正式单据进行支付,然而并不包含原始疾病的医疗保健费用;

(二)误工损失费:

参照上一年度职工全年平均收入数据除以365天乘以实际产生误工损失的天数(理直至损伤构成残废到定论之日为止);

(三)住宿膳食津贴补助:

根据所在地的具体状况予以规定;

(四)陪护人员的费用:

参照上一年度职工全年平均收入数据除以365天乘以陪护时间;

(五)因生理缺陷而导致的生活补助费用:

此项的额度因各地区经济水平差异而有所不同,大致按照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20%来核算;

(六)残疾人使用辅助器具的购买费用:

凭依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购买凭证进行计算;

(七)交通费用:

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用:

根据正式凭证支付;

(九)精神损害赔偿金:

视乎损伤程度进行确定。

参与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家属成员需要的交通费、误工费及住宿费,其费用总和的测算人数不得超过两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医疗事故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而进行必要治疗所需付出的医疗费用,应当依据相关凭证予以核定并进行支付;然而,原发性疾病引发的医疗费用并不属于此类范畴。在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之后,若确有需求需要进一步接受治疗,则应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标准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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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21: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