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不到三岁一般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关于不满三岁小孩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通常会依据一系列原则来作出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哺乳期内(一般指两周岁以下) 在这个阶段,一般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这主要是考虑到哺乳期内的婴儿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母亲有着更强的依赖。 母亲的乳汁是婴儿最天然、最健康的食物来源,母亲的悉心照料能给予婴儿最贴心的护,比如在婴儿饥饿时及时喂奶,身体不适时能敏锐察觉并给予照顾,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更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 二、两周岁以上 当孩子两周岁以上时,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 其中,经济状况是重要考量之一,稳定且充足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保障;居住环境也不容忽视,安全、舒适、有利于孩子学习和生活的居住条件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工作稳定性同样关键,稳定的工作意味着能有更多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 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优质的居住环境并且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等,那么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相对较大。 三、特殊情况 若母亲存在一些不宜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形,例如患有严重疾病,可能无法全身心地照顾孩子;或者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疏于关心和照料等,即便孩子不满两周岁,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总之,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始终是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根本出发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于不满三岁孩子小静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小静尚在哺乳期内,小朱主张自己经济条件好应获抚养权,小李则认为按法律应自己抚养。此外,小朱称小李有轻微疾病可能不利抚养。 案情分析: 1、小静在哺乳期内,一般应以随哺乳的母亲小李抚养为原则,因婴儿此时对母亲生理和心理依赖强,母亲照料更利于其健康成长。 2、小朱虽经济条件好,但哺乳期内这并非决定抚养权的关键因素。 3、关于小朱称小李有轻微疾病,若该疾病不构成严重疾病、不影响其全身心照顾孩子,不影响抚养权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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