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被判给父亲,可以更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孩子抚养权判给父亲后,在特定条件下是能够进行更改的,主要涉及以下两种情形:
1.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就孩子抚养权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这一协议需确保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要切实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长远成长。 2.诉讼变更: 当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变更协商达成一致时,其中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多种因素。 比如,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患上了严重疾病,以至于失去了继续抚养孩子的能力;或者是否存在虐待、遗弃孩子等严重危害孩子身心健康的不良行为。 另外,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其自身的意愿是否发生了变化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若相关情形符合法定要求,法院会依法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以保障孩子能够在更适宜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小朱。后小朱因工作需长期驻外,无法照顾孩子,小丽有稳定环境且时间充足,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但未达成书面协议产生争议。此外,小胡知晓后认为小朱无虐待等行为,不应变更,也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协议变更抚养权,应形成书面协议且不违背法律规定、有利于孩子成长,未达成书面协议则该变更存在瑕疵,可能不被认可。 2、小胡认为小朱无严重危害孩子身心健康行为不应变更,但小朱长期驻外无法照顾孩子的情况若对孩子成长不利,且小丽条件适宜抚养,变更诉求可能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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