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宝宝一岁半离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当宝宝一岁半时父母离婚,通常孩子会判给母亲,这主要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
具体如下: 1.哺乳期及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 法律明确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一岁半的宝宝正处于幼儿期,这个阶段的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极度依赖母亲。 母亲的陪伴能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感,满足其情感需求。 比如孩子在这个时期可能会因为各种小事而感到不安,母亲的安抚往往能让孩子迅速平静下来。 2.母亲抚养的优先性: 母亲在照顾幼儿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 从生理角度来看,哺乳是母亲独有的能力,母乳中含有的营养物质和抗体,能为孩子提供更适宜的成长环境,有助于孩子的健康发育。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使孩子判给父亲。 再如,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 在实际的离婚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宝宝一岁半时决定离婚,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主张自己抚养,小李则认为自己也有抚养能力。小朱存在一些健康问题,是否会影响孩子抚养权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根据哺乳期及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一岁半宝宝一般应随母方生活,因为此阶段孩子极度依赖母亲,母亲陪伴能给予安全感。 2、但小朱若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影响孩子健康,那么孩子判给父亲小李更合适。若小朱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小李要求抚养,法院也可能将孩子判给小李,总之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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