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一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见孩子,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妥善处理:
1.协商解决: 尝试主动与对方进行友好且平和的沟通。 在沟通时,要清晰、明确地向对方阐述自己作为父母所拥有的探望孩子的合法权利,同时真诚地表达自己对孩子的思念以及探望孩子的强烈需求。 可以与对方一起探讨并制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安排,例如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争取通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申请调解: 要是协商无法取得理想的结果,那么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等相关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这些组织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会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出发,在双方之间进行斡旋和协调。 他们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孩子的需求,努力促使双方就探望孩子的问题达成一个都能认可的协议。 3.提起诉讼: 若调解也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具体情况,始终秉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维护父母子女关系的原则,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明确规定探望的具体方式和时间等内容。 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后仍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拒不履行判决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不让小朱见孩子,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先尝试与小李协商制定探望安排,未成功;后申请相关组织调解,仍未解决;小朱遂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法院判决后,小李依旧不履行义务。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协商时,小李拒绝,小李此举侵犯了小朱作为父母的探望权,小朱有权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2、调解不成后,小朱提起诉讼是合法的选择。法院会基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原则判决,其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3、小李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小朱申请强制执行合理,法院对小李采取强制措施是依法执行,以保障小朱的探望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