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不能不让对方看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阻止对方看望孩子的。
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层面的规定 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则有协助其行使探望权的义务。 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重要权利,它的设立旨在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使子女在成长过程中能够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和照顾。 二、特殊情形的考量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探望一方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且尚未治愈,这可能会通过日常接触将疾病传染给孩子;或者探望一方具有暴力倾向,可能会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等。 不过,要申请中止探望权,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双方在探望权问题上产生了争议,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协商来解决。 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沟通,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生活安排,制定出一个合理的探望方案。 若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而绝不能擅自阻止对方行使探望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方要求探望孩子,但小朱以小李近期工作压力大、情绪不稳定为由,阻止小李探望孩子,双方就探望权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李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小朱有协助义务,小朱阻止小李探望孩子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2、小朱主张小李情绪不稳定,但这并不属于可能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法定情形,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若双方协商不成,小李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