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1岁多的孩子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1岁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具体情况通常遵循如下原则:
一、哺乳期内子女一般判给母亲 一般而言,1岁多的孩子尚处于哺乳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在哺乳期内,孩子对母亲有着更强的生理和心理依赖。 从生理角度来说,母亲的乳汁是孩子最天然、最健康的食物来源,能为孩子提供成长所需的各种营养物质。 从心理层面讲,孩子在这个阶段更需要母亲的陪伴和安抚,母亲的悉心照料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能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感和温暖。 二、特殊情况孩子可能判给父亲 不过,若母亲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孩子的状况,法院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 而此时,若父亲一方要求抚养孩子,并且自身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 在实际判决时,法院会全面综合各种因素,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作出裁决,像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意愿以及孩子的生活环境等都会纳入考虑范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1岁多的孩子抚养权归属成争议焦点。小朱主张自己作为母亲应获抚养权,小李则称小朱有传染性疾病,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1岁多孩子尚处哺乳期,依据法律,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孩子对母亲有更强生理和心理依赖,母亲照料利于其身心健康。 2、但小朱若确实患有传染性疾病,可能威胁孩子健康,而小李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抚养条件,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裁决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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