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需要结合实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归属: 通常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会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料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育。 然而,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重大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产生威胁;又或者母亲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无法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可随父亲生活。 2.哺乳期后子女抚养权归属: 双方协商: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对于孩子的成长来说是较为理想的情况。 法院判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始终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多方面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考量。 比如,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在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这一方;而如果一方存在不良嗜好,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那么这可能会对其获得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孩子抚养权的确定要全面综合多方面因素,始终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却坚持要抚养权;哺乳期后,双方仍协商无果,小朱有赌博不良嗜好,小李则做了绝育手术。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按通常情况孩子应随母亲抚养,但小朱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可能威胁孩子健康,这种情况下孩子随父亲小李生活更合适。 2、哺乳期后,双方无法协商确定抚养权。法院判决时,小李做了绝育手术,在其他条件同等情况下,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出发,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小李获得抚养权,小朱的赌博不良嗜好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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