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多大判给男方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况,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判断,以下为你详细阐述一些常见的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随母方生活。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时,抚养权可能判给男方。 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肺结核等,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可能会受到不良影响,比如影响子女的身体健康和正常发育。 又或者母方虽然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对子女的生活、成长不闻不问,而此时父方明确要求子女随其生活,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二、两周岁以上 当子女年龄在两周岁以上时,若父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某些特殊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那么男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增加。 如果子女随父方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比如导致子女出现情绪问题、学习成绩下降等。 另外,若父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或者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而子女随父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法院也可能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三、八周岁以上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若子女明确表示愿意随男方生活,并且男方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比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那么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男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未满两周岁,小丽患肺结核久治不愈,且对孩子抚养不尽心,小朱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孩子两周岁后,小朱已绝育,孩子随其生活久,小丽有其他子女;孩子八周岁后表示愿随小朱,小朱有稳定收入。 案情分析: 1、孩子未满两周岁时,小丽患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且不尽抚养义务,小朱要求抚养,依据相关规定,抚养权应判给小朱。 2、孩子两周岁后,小朱绝育,孩子随其生活久,小丽有其他子女,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抚养权判给小朱更合适。 3、孩子八周岁后明确愿随小朱,且小朱有抚养条件,法院尊重孩子意愿,抚养权会判给小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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