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孩子是共同给钱抚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这其中涵盖了诸多方面,经济上的支出就是重要的一部分。
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律规定方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这是基于亲子关系以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确立的重要原则。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在抚养孩子时,通常会从共同财产中支取相关费用。 比如孩子的生活费用,包括日常的衣食住行等开销;教育费用,涵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费、书本费、课外辅导费等;医疗费用,即孩子生病就医、体检等产生的费用。 这些都是保障孩子正常生活和成长所必需的支出。 二、协商确定方面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抚养孩子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式。 例如,一方可能因工作性质或收入水平等原因,主要负责孩子某一方面的支出,如一方负责孩子的课外兴趣班费用,另一方负责日常生活开销。 但这种协商必须在合法合规以及符合公序良俗的框架内进行,且要始终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前提。 三、特殊情况方面 若出现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特殊情况,比如拒绝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相应的责任,以确保孩子的成长和生活不受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育有一子。在孩子抚养费用支出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李应多承担孩子课外兴趣班费用,小李则觉得应从共同财产中按常规支出,自己负责日常开销就行,且小朱曾有段时间拒绝支付孩子生活费用。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孩子抚养相关支出是合理的,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这是保障孩子成长的必要举措。 2、关于协商确定方面,夫妻双方虽可协商费用承担方式,但要合法合规、符合公序良俗且保障孩子权益。 3、对于小朱拒绝支付费用这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特殊情况,小李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朱履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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