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会失去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可能导致失去抚养权的常见情况的详细介绍:
一、存在严重不良行为 若父母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像一些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因意外等导致伤残,致使身体机能严重受限,无法为子女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关爱,便难以继续抚养子女。 再者,若存在吸毒、赌博等恶习,不仅会对自身造成极大伤害,还可能使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不良影响,如目睹吸毒、赌博场景,对其心理和价值观的形成产生严重冲击。 二、不尽抚养义务 有些父母长期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三、虐待、遗弃子女 虐待、遗弃子女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子女的权益。 如对子女进行身体上的打骂、伤害,或者在精神上进行长期的压抑、折磨,又或者直接将子女遗弃,使其处于无人照顾的危险境地。 四、犯罪行为 一旦因犯罪被判处较长刑期,在服刑期间,父母必然无法实际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的成长会因此受到极大影响。 五、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 比如频繁搬家,导致子女难以适应新环境,影响其学习和生活;或者居住环境恶劣,如居住在卫生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无法为子女提供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 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综合考量父母双方情况。 若一方存在不利情形,另一方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请求变更抚养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判给小朱抚养。但小朱染上吸毒恶习,还因犯罪被判刑,服刑期间孩子无人照料。小李得知后,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小朱却称自己出狱后能照顾好孩子,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吸毒恶习会对孩子心理和价值观形成产生严重冲击,不利于孩子成长。 2、小朱因犯罪服刑,服刑期间无法实际抚养和教育孩子,孩子成长会受极大影响。 3、小朱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及犯罪行为,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小李要求变更抚养权合理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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