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6岁女孩法院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6岁女孩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在判定时会全面综合多方面因素,力求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
具体如下: 1.双方意愿和抚养能力: 首先,法院会关注双方是否真心愿意抚养孩子。 毕竟,抚养孩子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同时,还会考察双方的抚养条件。 例如,稳定的收入是保障孩子生活质量的基础,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才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医疗等条件。 而稳定的住所能让孩子有一个安心的生活环境。 若一方有稳定的工作和舒适的住房,在这方面就更具优势。 2.孩子生活环境和习惯: 孩子长期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对其成长至关重要。 如果孩子一直跟随一方生活,周围有熟悉的朋友、学校等,突然改变环境可能会让孩子感到不适,影响其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 所以,这种情况下,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 3.双方的品德和健康状况: 若一方存在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等,或者患有严重疾病,可能无法全身心地照顾孩子,甚至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此时,法院往往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4.孩子的意愿: 6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表达能力,法院会适当参考孩子自己的想法。 孩子的意愿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双方都想要6岁女儿小静的抚养权。小朱收入稳定且有自有住房,小李则常酗酒。小静一直跟随小朱生活,熟悉周边环境。而小静表示想跟小朱生活,双方就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从双方意愿和抚养能力看,小朱有稳定收入和住房,抚养条件优于小李,更能保障小静的生活、教育和医疗需求。 2、就孩子生活环境和习惯而言,小静长期随小朱生活,改变环境可能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小朱在此方面占优。 3、考虑双方品德和健康状况,小李酗酒,不利于照顾小静,小朱更适合抚养。 4、小静表达想跟小朱生活,孩子意愿也倾向于小朱获得抚养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