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谁付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具体介绍如下:
一、一般原则 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当夫妻双方离婚后,若一方负责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则应当负担起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这个费用可以是一部分,也可以是全部。 这是基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和正常生活、教育需求的基本原则。 例如,孩子的日常生活开销,如饮食、住宿、穿衣等,以及接受教育所需的学费、书本费等,都需要得到合理的经济支持。 二、支付主体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不过,如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有其他的费用承担安排。 三、特殊情况 若一方因某些特殊原因,如丧失劳动能力且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确实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其抚养费支付义务。 而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状况明显恶化, 四、支付标准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要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合理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朱抚养。小李起初按约定支付部分抚养费,但后来因失业且无其他生活来源,便停止支付。小朱经济状况也因失业恶化,要求小李增加抚养费,双方就抚养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一般原则,小李虽失业但此前应负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保障孩子正常生活和教育需求。 2、支付主体上,通常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但他因特殊情况丧失支付能力,可能减免支付义务。 3、特殊情况方面,小朱经济恶化,可要求小李适当增加抚养费,但小李无支付能力,需综合考量。 4、支付标准应根据孩子实际需求、双方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