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18岁以上离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孩子年满18周岁,在父母离婚时,确实不存在“判给谁”的情况。
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层面的依据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属于成年人。 这意味着他们在法律上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各类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如,他们可以独立签订合同、处理自己的财产等。 从法律角度看,成年子女在心智和能力上已达到能够对自己生活作出合理安排的程度,所以在父母离婚时,法院不会像对待未成年子女那样去判决抚养权归属。 二、成年子女有自主选择权 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时,拥有自主决定生活方式的权利。 他们既可以选择跟随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生活,也可以选择独立生活。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成年子女因残疾、严重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通过自身努力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依然对其负有抚养义务。 不过,这和离婚时的抚养权判决性质有所不同。 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先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和双方的经济状况等,确定具体的抚养安排以及费用承担等问题。 若协商不成,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他们年满18周岁的女儿小静存在抚养权争议。小朱主张小静应跟自己生活,小李则认为小静应自主选择。小静因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这让抚养权归属问题变得复杂。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层面看,小静已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院通常不会像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那样作出判决。 2、小静虽成年但因残疾无法独立生活,父母对其仍有抚养义务。此时应先由小朱和小李协商,根据小静实际需求和双方经济状况确定抚养安排和费用承担,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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