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离婚孩子三岁抚养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三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在判定时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力求做出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判决。
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基本条件: 经济状况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收入稳定的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优渥的物质生活,教育程度也会被关注,受教育程度高的一方,可能在教育孩子方面有更科学的方法和理念。 工作稳定性同样关键,稳定的工作意味着能有更多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 2.孩子生活环境: 若孩子长期与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共同生活,已经习惯了特定的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突然改变可能会让孩子产生不适应,影响其身心健康和正常发展。 所以,这种情况下,孩子熟悉的生活环境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更具优势。 3.双方意愿和抚养能力: 强烈的抚养意愿是基础,同时还需具备照顾孩子日常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能力。 4.是否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若一方存在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等,或者患有严重疾病,可能无法全身心照顾孩子,甚至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那么这一方一般很难获得抚养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三岁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经济状况好、教育程度高且工作稳定,但孩子一直随小李及小李父母生活。小朱抚养意愿强烈且具备抚养能力,小李有偶尔酗酒的情况。 案情分析: 1、从双方基本条件看,小朱经济、教育和工作方面有优势,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物质和教育条件。 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小李一方因孩子长期共同生活占优,改变环境可能影响孩子。 3、双方意愿和抚养能力上,小朱有较强意愿和能力照顾孩子。 4、小李存在酗酒不良嗜好,这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综合考量,法院会倾向判小朱获得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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