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探望权总是受阻有没有好的办法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离婚后,自己的探望权总是受到阻碍,别慌张,可参考以下办法来解决:
一、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地向对方阐述清楚,其阻碍探望权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为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合法权利,关乎亲子关系的维系和孩子的健康成长。 同时,要心平气和地与对方沟通,站在孩子的角度出发,共同探讨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方案。 例如,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是每周周末还是节假日;以及探望的地点,是在对方家中还是其他公共场所等。 二、申请调解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等相关组织申请调解。 这些组织通常比较了解双方的情况,能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出发,通过耐心的沟通和协调,促使双方就探望权问题达成和解。 调解过程中,第三方会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帮助双方找到一个平衡点。 三、提起诉讼 要是协商和调解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那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对方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并对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作出具体且明确的判决。 若对方在判决后仍然不履行相关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切实保障探望权的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的探望权常受小李阻碍。小朱先尝试协商,明确告知小李其行为违法,但小李仍不配合。之后小朱申请调解,相关组织介入协调,可小李依旧不认可。最后小朱提起诉讼,争议点在于小李持续阻碍小朱行使探望权。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协商时,小李阻碍探望权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合法权利,关乎孩子成长。 2、申请调解阶段,相关组织虽努力协调,但小李不配合,未能达成和解,调解无法有效解决问题。 3、小朱提起诉讼合理合法,若小李判决后仍不履行,法院可强制执行,保障小朱探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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