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1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1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具体情况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随母方生活为原则 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1岁的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有其特殊性。 从生理方面来说,这个阶段的孩子大多还处于哺乳期,母乳是孩子最理想的食物来源,它富含孩子成长所需的各种营养物质,能为孩子提供强大的免疫力,帮助孩子抵抗疾病。 从心理层面看,孩子在这个时期对母亲有着天然的依赖,母亲的陪伴能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感。 母亲也因生育过程,与孩子建立起了更为亲密的联系,能更敏锐地感知孩子的需求,给予孩子更细致入微的照料和关爱。 二、特殊情况可随父方生活 如果母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孩子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方。 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梅毒等,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如精神疾病等,这些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威胁,所以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再如,母方虽有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活、成长不闻不问,而父方明确要求子女随其生活,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将抚养权判给父方。 总之,法院在判定1岁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作出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育有一1岁孩子。小朱因工作原因,陪伴孩子时间较少。小李患有传染性疾病,小朱要求孩子抚养权归自己,小李则认为应按一般原则随母方生活,双方就孩子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1岁孩子随母方生活,因处于哺乳期,母乳对孩子成长有诸多好处,且孩子心理上依赖母亲,母亲能更好照料。但本案中,小李患有传染性疾病,可能威胁孩子健康成长,此为不利于孩子随母生活的因素。 2、小朱虽陪伴孩子时间少,但小李患病情况下,若小朱有抚养能力且明确要求抚养孩子,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出发,法院可能将抚养权判给小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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