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高院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怎么提出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一、北京高院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怎么提出?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不一样,人民法院肯定也是依法审理的,至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我国程序法中,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规定的很明确,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均具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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