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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寻衅滋事怎么能不成立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是否成立,需从多方面细致考量。
从主观方面来看,若不存在寻衅滋事的故意,像是为了进行正当防卫,在面对不法侵害时采取的必要行动,或者是处于紧急避险的情境,为了避免更大的危险而实施的行为,这些情况下就不能认定为寻衅滋事。
在客观方面,行为必须达到法定的寻衅滋事行为标准。
像随意殴打他人,这种随意性体现出行为人的不良动机;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对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侵犯;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损害公共或他人的财产利益;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破坏公共秩序等。
如果行为没有这些表现,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也不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
此外,若行为是在合法的权利行使范围内,比如正常的商业竞争中为了自身利益而采取的合理措施,或者是在合法的言论表达范畴内,以合理方式表达观点,都不应被视为寻衅滋事。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要全面综合考虑全案的主客观因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精准判断,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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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7: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