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院怎么判定孩子归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判定离婚案件中孩子的归属时,遵循着一系列明确且细致的原则,旨在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权益和身心健康。
具体如下: 1.哺乳期内子女的归属: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哺乳期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的照料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然而,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2.两周岁以下子女的安排: 通常也会优先考虑让孩子随母方生活。 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同样需要母亲更多的关爱和照顾。 除非母方存在特殊不适合抚养的情况,例如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或者自身经济状况极差且没有改善的可能等。 3.两周岁以上子女的考量: 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 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优先考虑;若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这种情况下该方也会被优先考虑。 4.八周岁以上子女的尊重: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和感受需要被重视。 总之,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孩子归属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小静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小静尚在哺乳期,小朱称自己经济条件好,应得抚养权,小李则表示自己能更好照顾孩子。此外,对于已八周岁的儿子小胡的抚养权,双方也各执一词,小胡表示愿随小李生活。 案情分析: 1、对于哺乳期的小静,一般应随母方小李生活,因哺乳期孩子依赖母亲照料利于成长,除非小李有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 2、八周岁以上的小胡,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小胡愿随小李生活,法院会考虑这一因素,结合双方抚养能力等情况,综合判定抚养权归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