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多大孩子可以有选择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孩子达到8周岁这个年龄阶段时,在其父母离婚的情形下,便具备了一定的选择权。
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凡是8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已然能够清晰地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意愿。 在法院对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判决时,会高度重视并尊重这些孩子的真实意愿。 然而,这并不能被视为绝对的情况。 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依然会全方位地考量父母双方各自的抚养能力,最终,法院会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来作出判决。 也就是说,8周岁以上孩子的这种选择权是法院在进行考量时的一个关键因素,但绝不是唯一能够决定最终结果的因素。 它只是在整个判决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与其他因素共同影响着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的孩子小胡已满8周岁,小胡表示愿意跟随妈妈小李生活。但小朱收入稳定,能提供优渥物质条件,认为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双方就抚养权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胡已满8周岁,其表达的跟随小李生活的意愿,法院会高度重视,这是判决时的关键考量因素之一。 2、小朱收入稳定能提供良好物质条件,这也是法院在判断抚养权归属时会考量的抚养能力方面的因素。 3、法院最终会以最有利于小胡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综合小胡意愿、双方抚养能力等多方面因素作出抚养权归属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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