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怎么解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这些原则:
首先,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让其随母方生活。 不过要是母方出现以下情形,就可以随父方生活。 一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宜与母方共同生活,因为疾病可能会影响子女的健康。 二是母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那父方就更有机会获得抚养权。 三是因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确实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情况。 其次,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时,若一方有下列情形,就可予以优先考虑。 其一,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这意味着在生育方面可能存在限制,对孩子的未来生活影响较大。 其二,子女随其生活的时间比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孩子已经适应了现有的生活状态,所以更倾向于继续跟随该方生活。 其三,该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从子女的成长角度看,一个孩子在完整的家庭环境中成长会更好。 其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为了孩子的健康,抚养权也会倾向于更有利于孩子的一方。 最后,当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该充分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毕竟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也应该被尊重。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全面综合地进行判断,以确定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权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两周岁以下,但小朱患有久治不愈传染病,小李要求孩子随其生活;孩子两周岁以上后,小朱做了绝育手术,且孩子随小朱生活时间长;孩子十周岁以上时,对于跟谁生活孩子有自己想法。 案情分析: 1、孩子两周岁以下时,因小朱患有久治不愈传染病,从有利于孩子健康角度,抚养权可能倾向于小李。 2、孩子两周岁以上,小朱绝育且孩子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小朱获得抚养权有较大优势。 3、孩子十周岁以上,应充分尊重孩子自身意见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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