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两年有一个孩子离婚怎么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赔偿主要聚焦于离婚损害赔偿这一方面。
在离婚时,要想获得赔偿,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定情形,像重婚这种明明有合法婚姻关系却又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以及与他人同居,也就是与配偶以外的人共同居住生活;还有实施家庭暴力,对配偶进行身体上的伤害和虐待;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不管不顾甚至进行虐待等情况。 倘若不存在上述这些情形,通常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一般原则是平均分割,但在实际操作中,会依据具体的状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根本原则的,会全面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一旦某一方获得了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通常是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确定。 如果是因为一方的过错而导致了离婚,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方面的损失赔偿, 总之,离婚赔偿以及财产分割等相关问题确实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和妥善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小朱发现小李与小胡同居。小朱提出离婚,要求小李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同时在财产分割上主张多分,且希望获得孩子抚养权。小李则认为自己行为不构成同居,不同意赔偿及财产少分。 案情分析: 1、小李与小胡同居事实若成立,小朱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但需提供相关证据。 2、财产分割上,若小李存在过错,法院可能会适当少分财产给小李。 3、孩子抚养权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确定,不直接抚养方需按规定支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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