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50岁离婚孩子能自己选择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当孩子达到10周岁这个年龄阶段时,在父母离婚的情形下,他们就具备了表达自己想要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的意愿的能力。
然而,最终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属于哪一方,不能仅仅只看孩子的意愿,而是需要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的因素。 倘若孩子还未满10周岁,那么他们的意愿虽然也会被当作参考因素之一,但主要还是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裁决。 在这个过程中,父母应该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因为这关乎到孩子的内心感受;同时,父母也必须要从孩子的利益和成长需求出发去考虑问题,不能仅仅只考虑自己的想法。 总之,当父母在50岁这个年龄阶段离婚时,孩子虽然拥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但是抚养权的最终确定并不仅仅取决于孩子的选择,而是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50岁时决定离婚,他们有一个11岁的孩子小胡。小胡表示想跟随母亲小李生活,但小朱经济状况更好且居住环境优越,认为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双方就孩子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已达10周岁,有表达跟随哪方生活意愿的能力,其想跟随小李生活的意愿应作为重要参考,但不能仅据此确定抚养权归属。 2、小朱经济状况和居住环境有优势,这也是确定抚养权时需考量的抚养条件因素之一,法院会综合各方因素作出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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